库房安全防火制度

  一、库内严禁吸烟,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及食品带进库房,不准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二、严禁非本馆工作人员进入库房,须进库房内参观者,经批准同意方可入内。

  三、库房管理人员下班时,要注意锁门关窗,停止使用机械设备时,关掉电源总开关。

  四、库房管理人员要注意检查库房内电源开关、线路、电灯、灭火器等。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和更换,杜绝事故的发生。

  五、库房配备好消防、防盗等基本设施,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巡查消防设备设施,加强保养,确保消防设备完好。

  六、库房及办公区内除保护设施、照明、空调、电扇、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电器外,禁止使用其他任何电器。

七、建立安全防火保卫保密工作小组,安全责任到人, 普及消防知识,做好消防工作。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档案馆

                    二〇二二年月二

附件1:安全防火保卫保密工作小组

       组长:付正平    组员:陈   范思思

        其中,范思思为库房安全员。

附件2:安全防火责任区及责任人

 

责任区

责任人

档案馆703室

付正平

档案馆7015--管理部(含档案利用办公室、档案库房)

范思思

档案馆7015--技术部(含整理室、编研室、工具室及其空库间)

其中:总责任人:付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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