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安全防火制度
一、库内严禁吸烟,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及食品带进库房,不准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二、严禁非本馆工作人员进入库房,须进库房内参观者,经批准同意方可入内。
三、库房管理人员下班时,要注意锁门关窗,停止使用机械设备时,关掉电源总开关。
四、库房管理人员要注意检查库房内电源开关、线路、电灯、灭火器等。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和更换,杜绝事故的发生。
五、库房配备好消防、防盗等基本设施,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巡查消防设备设施,加强保养,确保消防设备完好。
六、库房及办公区内除保护设施、照明、空调、电扇、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电器外,禁止使用其他任何电器。
七、建立安全防火保卫保密工作小组,安全责任到人, 普及消防知识,做好消防工作。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档案馆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1:安全防火保卫保密工作小组
组长:付正平 组员:陈 程 范思思
其中,范思思为库房安全员。
附件2:安全防火责任区及责任人
责任区 |
责任人 |
档案馆703室 |
付正平 |
档案馆7015室--管理部(含档案利用办公室、档案库房) |
范思思 |
档案馆7015室--技术部(含整理室、编研室、工具室及其空库间) |
陈 程 |
其中:总责任人:付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