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服务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档案服务管理,维护档案馆工作人员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明确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档案利用服务氛围。
第二章 细则
第二条 服务规范
1、仪表:档案馆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
2、 微笑服务:在接待学院内外人员的档案查询、借阅、咨询、业务培训、档案交接等时,应微笑应答。
3、 用语:在公共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现场接待:对非业务工作需要且未经允许进入档案库房、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员工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学院电话时间太长。
第三条 办公秩序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员工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库房、借阅室、整理间)或通过学院内线电话联系,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3、员工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4、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建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立即向学院相关部门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第三章 责任
本制度的检查、监督责任人为馆长,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在员工年终考核中给予扣分处理。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档案馆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