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档案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现就2021年度档案材料归档移交工作通知如下:
一、档案材料归档要求
各单位应认真梳理2021年度档案材料,按照的内容要求,收集整理齐全,做好档案材料预立卷,填写《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档案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留存),经单位领导审核确认后,将档案材料、移交清单纸质与电子版一并移交学校档案馆。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不得滞留档案材料,要督促落实,确保本单位档案材料归整齐全,及时移交。
二、档案材料移交时间及方式
1、移交时间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2、科研、基建项目和专题性、成套性档案材料,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
3、接收地点:档案馆管理部(图书馆7楼715);
接收人:范思思;
联系电话:82353637。
档案馆
二〇二二年三月一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