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档案搜集整理移交指南
为落实学校《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资料收集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疫情防控档案收集整理移交工作,现就疫情防控档案收集整理移交工作中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疫情防控档案搜集范围
1、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规定、通知、通报等;
2、上级疫情防控指导组指导我校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3、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我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部 署、规定、通知、通报等;
4、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通知、意见、通报、疫情防控方案、召开疫情防控各类会议等形成的文件材料及 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和讲话等;
5、学校及各单位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协调机制、制度规定等形成的文件材料;
6、学校及各单位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报、通告、工作计划、实施方案、防控措施、统计报表、动态数据、工作报告告、工作总结等;
7、学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及模范人物表彰材料;对疫情防控不力、工作严重失职、渎职等处罚 材料;
8、学校对参加防疫一线人员奖励、表彰、发放补助等文件材料;
9、学校党员干部、志愿者从事社会帮扶和下沉社区(村) 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10、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展开网上办公、教学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1、疫情防控期间被征用学生宿清理专项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2、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材料;
13、其它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文件材料。
二、疫情防控档案整理规范与要求
各部门应根据《湖北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试行办法》和《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档案管理办法》,参照《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实施细则》、《湖北大学知行学院部门预立卷工作制度(试行)》规范与要求整理本部门疫情防控档案。同时,由于此次疫情防控情况特殊,形成的档案材料如文件、通知、方案等以电了形态发布较多,此外,可能还会有大量的视频、电子照片等,应特别注意对电子档案整理。
三、疫情防控档案移交说明
(一)疫情防控档案材料移交时间及方式
1、复学前疫情防控档案移交。鉴于疫情期间防控需要,为尽量减少人员直接接触,纸质实物类档案原则采用预约移交,办理移交手续;电子类可随时移交,办理电子移交手续。同时,从4月13日起,每周一,档案馆有专人值班,负责接收疫情期间防控档案,办理档案查询,直至学校复学。
2、复学后疫情防控档案移交。上班期间,档案馆安排专人值守,随到随收,办理移交手续。各部门应在开学4-6周内将本部门疫情防控档案移交完毕。
(二)移交疫情防控档案材料规范与要求
文字材料要内容真实,积极健康;图片资料要提供像素较高的原图;音视频资料应主题鲜明,内容完整,画面清晰流畅;实物档案要求提供原件,移交前做好消毒工作。所提供的各类档案材料请附简要内容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情况介绍,并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其它事项
1、 涉密文件按照国家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2、各单位在收集归档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学校档案馆联系。
联系人:范思思,联系电话:18602753953
联系邮箱:120715476@qq.com QQ号:120715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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