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2017年图书与档案馆清明节放假安排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2017年4月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星期二)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二)为清明节法定节假日,4月1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3日(星期一)。
二、图书与档案馆值班办公室(206报刊阅览室)。值班期间,各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巡查,认真履行职责,遇有紧急或重要情况,应立即报告,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三、开放时间及地点:
场 所 |
时 间 |
日 期 |
102、117、122自习室 |
8:00 —— 21:45 |
4月2日至4月4日 |
201、213自习室 |
8:00 —— 21:45 |
4月2日至4月4日 |
206报刊阅览室 |
依照上班时间 |
4月2日至4月4日 |
四、学院值班时间:当日8:00—次日8:00;值班办公室:知远楼117室;值班办公室电话:027—82307109;保卫处报警服务中心值班电话:027-82307110。
图书与档案馆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