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借图书
1.本馆图书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凭本人借书证进馆到入书库选书。
2.读者应检查所选图书有无污损(涂写、裁割、水渍、破损等),若有污损,应交工作人员处理后再借,否则由本次借出该书的读者承担污损责任。
3.选好书后,到一楼总服务台办理借书手续。
4.读者应爱惜图书,不得污损图书,所借图书按时归还,丢失应及时到借书处办理赔偿事宜。
二、馆内阅览
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在阅览室阅览书刊。
2.报刊阅览室刊物每人限取一册阅读,阅毕放到文献原来所在的地方。报刊阅览室不办理外借。
3.样本库、工具书库文献凭证阅览,不办理外借。
三、外借、阅览注意事项
1.读者必须使用本人借阅证,否则按冒用他人借阅证处罚。
2.读者外借的书籍须在本库办理手续,不得跨库办理。还书集中在图书馆一楼办理。
3.工作人员认为有必要对出门读者进行检查时,读者应主动配合检查。
4.读者不得将书包、图书携入书库(室),如带了笔记本、活页夹一类的物品时,应在出门时主动让工作人员检查。
5.读者通过“出口”处时,如遇监测仪报警,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查明原因,方可离开。
6.保持书刊架位整齐,不得乱取乱放。
7.爱护图书,不得污损、破坏图书,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8.阅览室内书刊如需复印,自行到208自助文印机自费(刷卡)复印。
9.任何人未办手续,私自将书刊带出借书处或阅览室出纳台以外,按盗书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