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行为处理规定
1、借书超期处理。读者长期外出,应提前还书,或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所借图书逾期未还者,暂停借书权利。
2、污损书刊处理。圈画、污损书刊但不影响其内容完整性,能继续使用的,按每页2元赔偿。撕页、剪裁或严重批划,影响书刊完整及阅读,不能继续使用者,按原书价的3倍赔偿或购同版本或新版本书刊赔偿。图书条形码丢失或污损不能辨识者,收取赔偿费5元。
3、丢失书刊处理。可购同版本或新版本书刊赔偿,赔偿的书刊必须整洁完好,无任何涂画、污渍、缺损。无法购买者,一般书刊,按原价3倍赔偿;无复本的图书按5倍赔偿;珍贵稀有图书按原价的10—20倍赔偿。丢失多卷集书刊中的某一册,按全套书刊赔偿,其余各册仍须留在图书馆。赔偿的书刊,每册须收起2元的加工费。读者丢失书刊,应及时办理赔偿手续,否则,按逾期和丢失合并处理。
4、偷窃书刊处理。追回被窃书刊,并处以所窃图书原价20倍的罚款(但最低不少于100元)。通知读者所在系部,按学院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