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2012】26号文件精神,为了规范图书馆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1、本校家庭困难学生,愿意热心为读者服务者,个人自愿申请。
2、能吃苦耐劳,坚守岗位,对工作认真负责。
3、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后确定名单。
4、流通书库岗位身高不低于1.60米。
5、课余时间与岗位工作时间要吻合。
二、工作要求
1、根据图书馆相关岗位工作要求,按时上下班。
2、认真负责地完成好工作任务。
3、熟悉所在岗位上的业务工作,发挥好个人作用。
4、服从工作安排,主动积极地协助图书馆工作。
5、参加岗前培训。
6、每周工作8小时(无课时间)。
三、纪律规定
1、按各岗位规定的时间执行考勤登记。
2、有下列行为之一劝其离队:
(1)一周内二次迟到或早退者。
(2)一次无故不到者。
(3)不服从安排者。
(4)故意违反工作规则者。
四、任期规定
1、勤工助学岗位任期为一个学期,新学期视上期考核、报名及新学期课程情况进行调整。
2、因故不能继续担任工作,本人应提前一周向图书馆提出辞职,经备案后方可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