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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院【2012】26号文件精神,为了规范图书馆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1、本校家庭困难学生,愿意热心为读者服务者,个人自愿申请。

2、能吃苦耐劳,坚守岗位,对工作认真负责。

3、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后确定名单。

4、流通书库岗位身高不低于1.60米。

5、课余时间与岗位工作时间要吻合。

二、工作要求

1、根据图书馆相关岗位工作要求,按时上下班。

2、认真负责地完成好工作任务。

3、熟悉所在岗位上的业务工作,发挥好个人作用。

4、服从工作安排,主动积极地协助图书馆工作。

5、参加岗前培训。

6、每周工作8小时(无课时间)。

三、纪律规定

1、按各岗位规定的时间执行考勤登记。

2、有下列行为之一劝其离队:

(1)一周内二次迟到或早退者。

(2)一次无故不到者。

(3)不服从安排者。

(4)故意违反工作规则者。

四、任期规定

1、勤工助学岗位任期为一个学期,新学期视上期考核、报名及新学期课程情况进行调整。

2、因故不能继续担任工作,本人应提前一周向图书馆提出辞职,经备案后方可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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