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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借阅规则

1、读者一律凭电子读者借阅证借书。在首次借书前须先到一楼服务台核对信息,经激活后方可借书。

2、读者进入流通书库时,自带的书包、书籍和其他物品不能带入库内,可将私人物品存放在库外存包柜中,并自带锁具保管,但物品安全一律自行负责。

3、流通书库实行开架借书,读者入库选书时请注意保持图书排架顺序,一次只取一本查阅,不得将图书乱插乱放。

4、读者借书时应仔细检查所借图书有无污损(涂画、裁割、水渍、破损等),若有污损,应交工作人员处理后再借,否则,由本次借书者承担责任。

5、读者借书时须在本库服务台凭有效校园卡办理借出手续,未办手续却将图书带出室外,按盗书处理。

6、本、专科生借书总量不超过10册,小说和计算机类图书均限借1册,借书期限为30天;教职工借书总量不超过10册,期限为3个月。读者均可续借一次,续期20天。

7、读者通过流通库进出口时,如遇监测仪报警,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查明原因,并进行适当处理。

8、读者归还图书应到一楼服务台或到机器人上办理,有逾期图书未还者,不能继续借书。

9、读者通过检索电脑可查询馆藏图书名目,并可查询、核实自己的借阅情况,如有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咨询。

10、不得在书库内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严禁在库内吸烟、点明火。

11、遇到特殊需要时,图书馆有权随时催还借出的图书。

12、图书借阅中各种违章行为的处理按《违章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13、学生读者的校园卡有效使用期限与在校学习时间同步,学生毕(结)业时必须还清所借图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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